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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其六、所用兵
,弓弩绝弦,箭无羽簇,剑戟不利,旗纛凋敝,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三月有余,一日涪陵王与
世龙等,俱来视师,燕超先至营中,又下一十七禁令,晓谕辕门,将士观之,曰:其一、闻鼓不
,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
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其七、谣言诡语,造作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吏士,此谓妖军,犯者斩之。
其二、呼名不应,
视不到,违期不至,动乖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其十四、
越行伍,挽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
军,犯者斩之。
其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
其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换度,声号不明,此谓惰军,犯者斩之。
其十三、调用之际,结
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
,此谓憾军,犯者斩之。
其八、
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吏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其九、所至之地,凌侮其民,
滢妇女,此谓
军,犯者斩之。其十、窃人财
,以为已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大约三月,可成
兵,某当五日,巡视一次,不可违误。”众将受命讫,自此日日躁演,燕超不时阅视,见将益熟,兵益
,甚喜。
其四、多
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梗教难治,此谓横军,犯者斩之。
其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
于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其十一、军中聚众议事,私近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
其十五、托伤诈病,以避征伐,扶伤假死,因而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
满营将士观罢,无不
栗,各归队伍,悚息听命。燕超升帐,众将参见毕,燕超谓众将曰:“阵图一书,虽系行军死法,然为将之
,亦不可不知。故阵而后战者,用兵之常,不阵而战者,用兵之妙也。今主上亲临视师,三军躁演已熟,诸将其各如约,毋违军令。众将皆曰:“诺。”于是,燕超请涪陵王登台,观兵耀武。燕超下令演阵,只见众将整率人
,挥之则前,伏之则退,左右有法,启闭有路,金鼓响应,旗帜严整,规矩准绳,毫厘不差,
九
四象八卦,列五行十
十二支,旗虽尚赤,而引军开
者,则
五方;制虽为王,而威仪号令,则专五伐;合四阵而为一阵,起则为长蛇;分一阵而为四阵,止则为四门,坐作起伏,井然不
。涪陵王叹曰:“将军练兵如此,虽颇牧不是过矣!曩日之兵,真儿戏耳!”
世龙笑曰:“殿下曩日以儿戏之兵,犹席卷各郡。今兵已有纪律,宁畏蒙古哉?”寿
、云梦,直拉枯折朽耳。”涪陵王甚喜,奖誉将士,大加犒赏,燕超令三军,谢恩收阵,一时,
声如雷。涪陵王观毕,有
世龙、岳燕超等保护始归。
其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