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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生番”这两者是可以并存不悖的,后者并不是对前者的否定。前者近似于近代西方的“领土主权声明”;后者则是基于传统国的“天下观”
在传统的“天下观”体系,总纲乃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历代央王朝自视为明的心。自心向外辐‘射’,依照“开化”程度的不同,存在着不同的层级。依次包括:世居其地,为国守疆的番、苗、夷及地方土司;代守‘门’户、纳贡称臣的四裔藩属;藩属之外,则是未知之地。其经典描述则是:国居天下之,四夷居天下之偏。国与夷蛮戎狄五方之民共为“天下”、同居“四海”这种“天下观”里没有具体的领土主权界限,一切视“明开化”程度而定。
康熙年间清廷将台湾纳入版图之后,其“理番”政策始终基于这种“天下观”理念——台湾全岛虽属版图之内,但其民众依受教化程度高低,被划分为民、番两级;“番”又分两种:一是“其深居内山未服教化者为生番”二是“其杂居平地,遵法服役者为熟番。”前者属于“化外”后者则须纳“番饷”朝廷教化所及“生番”也可以向“熟番”转化。
这种编民为熟番、生番的分类治理的方式,及其所衍生出来的“化外”、“化内”的政治话语体系,所依据的都是教化礼仪所及的程度与界限,而与疆界无关。故而,在清廷看来,将台湾东部“番地”描述成“未归王化”、“生番化外”并无不妥,而且可算是一次很值得借鉴的“成功‘交’涉”
但美国领事威尔逊却无法“见谅”他理解不了清廷官员的“天下观”只能将“番地未归王化”理解成清廷地方官的狡辩:“番地是国领土,但国对番人杀害美国船员不负责任”在威尔逊看来,这种推托责任的方式,简直不可理喻。虽然美国也有印第安人这种国内的外国人存在,但是威尔逊还是不接受清廷的说法,他更倾向于理解为番地非国领土。
Rover号事件最终以威尔逊与台湾当地土番自行缔结约定告终,清廷自以为得计,在其充当了面目模糊的“保人”角‘色’。在大清看来这事他们干的非常漂亮,一分钱也没赔,把‘弄’死洋人的大事给了了。但是模糊台湾番地归属这种大事,大清却没有一个人意识到。
殊不知,曾强烈要求清廷承认对台湾“番地”拥有主权的威尔逊,在此事件之后,即着手开始炮制“台湾番地无主论”多次进入台湾,按需搜集各种资料。威尔逊也算是个野心勃勃之人,准备为美利坚合众国在东亚在开辟一片领土出来。可惜当时的美国内战正酣,连国内的东商共和国都搞不定,哪有‘精’力来亚洲侵略国。威尔逊则在其计划得不到美国政fǔ的支持之后,转而成了日本的帮凶,把他辛苦考察回来的报告,转手卖给了日本人。